明溪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用气体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明溪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气体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病房床位324张,主要包括医疗气体系统,即医疗中心供氧系统(含氧)、医疗中心吸引系统,医疗空气系统。
2、工程范围包括:设备制造、设备材料运输、供应、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保险、税收、产品保护费(移交医院前)、深化施工设计;医用气管沟、设备水泥基础、穿墙钻孔、预埋管沟等泥水恢复。
3、工程范围
(1)医疗中心供氧系统:包括制氧机、氧气自动汇流排、氧气分离缸、供氧管道系统(二次减压箱、地板阀门箱、氧气流量计、阀门、终端、管道等)。).
(2)医疗中心吸引系统:包括真空站房系统(真空机组、真空罐、排气灭菌装置、负压集气缸等)、真空管道系统(压力监测器、阀门、仪器、终端、管道等))
(3)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包括压缩空气机房设备(压缩空气机组、空气罐、控制柜等)、由二次减压箱、阀门、仪器、终端、管道等组成。
(4)病房设备配套电气设备:包括医疗设备带、床头灯、开关、电源插座等。
(5)制氧机房装修(含降噪排气工程)。
4、工程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医疗气体系统是医院的重要生命支持系统,必须是一个完整、安全、可靠的医疗气体系统,包括气源、监测报警系统和设置阀门和终端部件的管道分配供应系统。系统中的终端部件和医疗设备应在具有医疗气体特性的前提下使用。
(2)医疗气体系统的主要产品性能指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行业标准《医疗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现行标准YY/T0186-94、《医疗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94、YY0801-2010医疗气体管道系统终端满足部分技术要求和项目设计要求。产品的安装和施工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751-2012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和验收。
(3)医用气体系统产品提供的医用气体应符合GB50751-2012第三章的基本要求,即部分医用空气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3.0.1;医用气体终端组件的参数应符合表3.0.2.规定;医用气体终端组件的数量和方法应根据医疗工艺要求确定,符合GB50751-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附录A。
(4)竣工验收:验收人员由买方组织。
5、技术标准和规范
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新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以下简称《规范》)
YYT0187-1994《医疗中心氧气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6-1994《医疗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080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GB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
GB150.1-2011GB150.4-2011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及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683-2011《现场设备及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50316-2000;
《流体输送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976-2012;
GBT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医疗电器设备第一部分:一般安全要求》GB9706.1-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2013;
YBT4513-2017医用气体与真空不锈钢焊接钢管
TSGD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工业管道》;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
YY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T0298-1998
其他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要求;
庭院提供的建筑平面图及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