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医用气体系统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2021-07-09 16:19:39 手术室医用气体 7

手术部气体要求为: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二氧化碳、麻醉废气 5 种气体。

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气源由招标方提供,招标方预留医气管道至四层管道井,并预留供气总阀门及二级稳压装置;手术部使用的二氧化碳采用汇流排供给,汇流排设置在五层汇流排间内。

所有气体终端须与医院手术室医气输出口制式相同,终端表面颜色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气体终端插头为快速插拔自闭型,可实现单手操作;供单间手术室或吊塔的各种气体支管均分别设置切断阀,可独立启闭,各种气体输出口接头不得有互换性

所有气体全部采用脱脂紫铜管,铜管采用银焊连接;管道、阀门、仪表等施工前均须清洗及进行脱脂处理,并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净。

高压阀、低压阀、减压阀、医气终端、过滤器及安全阀等压力管道元件,须有检验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施工;减压阀、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测试。

医用气体管线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采购、安装,管道做好分段标识。

进入各医疗单元及各用气设备的医气管道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

医用气体技术参数: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院中心吸引系统,洁净手术室净化系统,养老院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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