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设备的选型、主要技术参数

2021-09-13 14:59:47 中心供氧 2

1.氧气制造原理必须为PSA技术,具有技术完整先进性。

2.制氧及空压设备必须是无油设计。

3.制氧设备冷却方式为风冷式。

4.制氧设备本体噪声符合国家标准≤85dB。

5.所供中心制氧设备必须满足要求:具备最高的安全性、可靠性、满足医院在停电、突发情况及氧高峰期的供氧要求,并提供方案。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院中心吸引系统,洁净手术室净化系统,养老院供氧


6.制氧主机单机组制氧量必须≥25m3/h以上,氧气输出压力0.3-0.5 Mpa(可调),系统既可全自动智能化运行,同时也能转换为手动运行,必须具备设备运行的最高可靠和安全性。

7.制氧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持久性能,分子筛在无需进行再生处理或更换的情况下,能实现连续运行10万小时。

8.制氧设备必须具备断电报警功能,报警声符合国家标准。

9.制氧设备必须具备自动报警功能,即自动反向、超载、负荷保护报警功能。

10.制氧设备必须具备氧气纯度在线分析监测功能,线性度为小于0.1%。

11.制氧设备中必须具备氧气流量实时和累计显示功能,氧气经过流量计后必须无压力损失,具有数据远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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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制氧设备中的气体参数如分子筛循环压力、氧气结露点、氧气分离率等必须提供设计数据。制氧设备产生医用氧气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出具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其氧产量、供氧压力和氧浓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13.产品安装时必须提供配套压力平衡罐(空气及氧气罐)的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制氧设备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的材料优质,连接方式先进,制氧系统管道焊接具备有缝合材料技术,有利于管道的气密度并能延长使用寿命,提供高新缝合技术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YY标准,必须提供省级以上医疗器械检测站(中心)或药检所的检验合格报告及氧浓度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为保证输出气体纯净达标,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依据ISO12500标准)对滤芯固体颗粒及残油含量过滤效率认证(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远程监控、系统控制软件系统

▲17.1.制氧系统能远程跨平台操作控制及数据监测,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下载APP操作,监测设备运行数据,控制设备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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