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制氧机供气源站房配置原则与选址要求

2025-02-14 14:20:11 中心供氧 14

(1)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的供应源站房应远离可能导致空气污染的生产车间,置于空气洁净的区域,并位于有害气体和固体颗粒排放源的下风侧,以保证良好的空气质量。

(2)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的供应源站房应符合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最好建在医院主要使用区域的附近,并具有扩建的潜力,同时要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3)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的供应源站房与其他需要防噪声和振动保护的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按照GB 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4)医用分子筛制氧站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区域。

(5)医用分子筛制氧站和医用气体储存库除了遵循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需符合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该设施应规划为独立的单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建筑外围的门窗必须向外开启,且不得使用木质、塑钢等易燃材料。如果与其他建筑相邻,其连接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少于3小时的防火墙,并且没有门窗和洞口。此外,站房至少需设有一扇直通室外的门。

(6)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和医用气体汇流排不应放置在同一个房间。

(7)医用分子筛制氧站房应配置独立的配电柜,并与电网连接。

(8)医用分子筛制氧站房应配备必要的起重设备以便进行检修。起重设备的承载能力应根据检修设备中最重部件的重量进行选择。可以选择手动或电动起重方式,具体取决于起吊重量和检修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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