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厂家:医疗空气源设备配置原则与要求
(一)医疗空气供应源的配置原则
医疗空气供应系统应包括进气消音设备、压缩机、后冷却器、储气罐、空气干燥机、空气过滤系统、减压装置和止回阀等组件,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源的后冷却器作为独立部件时,至少需要配置两台。这样,当其中一台后冷却器在最大流量情况下出现故障时,其余的后冷却器依然能够满足设计流量的要求。
——供应源应配置备用压缩机,以确保在单台最大流量压缩机发生故障时,其他压缩机仍能满足设计流量要求。
——供应源应使用相同型号的空气压缩机,并优先选择无油润滑类型;——在单一故障情况下,医疗空气供应源应能够持续供气。
——供应源应配置备用空气干燥机,且该备用空气干燥机必须能够满足系统设计的流量需求;——供应源应装设防止倒流的装置;
——供应源的储气罐组应选用耐腐蚀材料或进行防腐处理。
——供应源应符合国家许可标准,具备封闭式设计,噪音和震动都要低,并且故障率低且易于维护。
——严禁将不符合医疗用气体标准的非医疗空气输送至医疗管道系统,以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作。
——医用空气源所使用的空压机、干燥机、过滤器及稳压装置等设备应当配备备用,以确保在维修时不影响正常使用。
(二)空气压缩机进气装置的配置原则
空气压缩机的进气装置应遵循以下要求:
——进气口应安装在远离医疗空气限制污染物释放区域的位置。
——当进气口设置在室外时,进气口的高度应超过地面5米,并且与建筑物的门、窗、进排气口或其他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此外,进气口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当进气口位于室内时,医疗空气供应源不能与医用真空汇、牙科专用真空汇以及麻醉废气排放系统放置在同一个房间内。压缩机的进气口也不应设在电机风扇或传送带附近。
——周围环境的室内空气质量应与室外相等或更好,并且需要保证持续供应;
——进气管应选用耐腐蚀材料,并需配备进气过滤器。
——当多台压缩机共用进气管时,每台压缩机的进气端应采取隔离措施。
(三)医疗空气配套装置的配置原则
医疗空气的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的安装与连接,应遵守以下规定:
——在压缩机、后冷却器、储气罐、干燥机和过滤器等设备之间,应安装阀门。同时,储气罐应配备设备用或旁通管道。
——压缩机的进气和排气管道连接最好使用柔性连接方式。
——储气罐等设备的冷凝水排放应配备自动和手动排水阀。
——减压装置应采用双路设计,并配备安全阀,确保每一路都能满足最大流量计的安全泄放要求;
——气源出口应设有气体取样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