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建筑与结构要求

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建筑与结构要求

2020-12-03 17:23:20 panfeng 70

建筑和结构

7.0.1   氧气站的生产性站房宜为单层建筑物。

7.0.2   氧气站的主要生产间的屋架下弦高度,应按设备的高度和设备检修时的起吊高度以及起重吊钩的极限高度确定,但不宜小于4. 0m,灌瓶间、汇流排间等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3. 5m。

7.0.3   当制氧站房或液氧系统设施和灌氧站房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并应通过走廊相通。

7.0.4   氧气贮气囊间、氧气压缩机间、氧气灌瓶间、氧气实瓶间、 氧气贮罐间、液氧贮罐间、氧气汇流排间、氧气调压阀间等房间相互之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7.0.5   氧气压缩机间、氧气灌瓶间、氧气贮气囊间、氧气实瓶间、 氧气贮罐间、液氧贮罐间、氧气汇流排间、氧气调压阀间等与其他毗连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7.0.6   氧气站的主要生产间,其围护结构上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得釆用木质等可燃材料制作。

7.0.7   灌瓶间、实瓶间、汇流排间和贮气囊间的窗玻璃宜采用磨砂玻璃或涂白漆等措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7.0.8   灌瓶间的充灌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厚度大于或等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和支撑应釆用不燃烧体。

7.0.9   灌瓶间、汇流排间、空瓶间、实瓶间的地坪应平整、耐磨和防滑。

7.0.10   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的冷箱基础应采取防冻措施。

大型平底圆柱形液态气体贮槽采用珠光砂绝热时,应采用高架式基础,其基础顶部应釆用泡沫玻璃隔热,厚度宜为1000mm。

7.0.11   氧气站内的氢气瓶间应设置在靠外墙,且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的专用房间内,氢气瓶间与相邻的房间应采用不低于2.0h耐火极限的无门、窗、洞的不燃烧体墙体分隔;氢气瓶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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