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心供氧站建设标准

2021-01-06 17:53:44 panfeng 97

中心供氧站建设

5.0.1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屋架下弦或梁底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和通风的要求,且净高不宜小于4m。在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当机器间跨度大于9m时,宜设天窗。

5.0.2  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时,隔墙应采用无门、窗、洞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防护墙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

5.0.3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备的出入和操作管理。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且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当双层布置时,运行层应有通向室外地面的安全梯。

5.0.4  机器间宜采用耐磨防油地面,墙的内表面应抹灰刷白。储气罐间的外窗宜采取减少日晒的措施。

5.0.5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其机器间、配气台间、储气罐间、充瓶间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防护墙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

5.0.6  隔声值班室或控制室、配气台间宜设置观察窗。

5.0.7  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根据环境要求釆取隔振或减振措施。双层布置的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与运行层脱开。

5.0.8  有发展可能的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扩建端应便于接建。

5.0.9  压缩空气站地面、楼面和屋面的活荷载,应根据工艺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荷载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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