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厂家:医用氧舱气体供应
                            2025-07-15 14:21:26
                            中心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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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医用压缩空气质量应符合规范医用空气的要求。
2.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压缩空气的气源和管道系统应独立于医院提供的医用气体系统。
3.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压缩空气的气源可参照规范配备,无压缩机和备用后处理系统。
4.多人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空气压缩机配置不应小于2 台。
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空气压缩机组的选择应符合规范流量的要求。
6.医用氧舱供应的氧气质量应符合规范医用氧气的要求。
7.医用氧舱供氧系统由医用氧源系统、指示仪表、控制阀、吸排氧装置等组成。
8.医用氧气加压舱的医用氧气源为独立气源;医用空气加压舱的氧气源为独立气源。
9.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氧气源与医院医用氧气共用时,医用氧气源应能同时保证医用氧气的供应参数。
10.医用氧舱医用氧减压装置和供应管道应独立于医院集中供应的医用气体系统。
11.医用氧气加压舱的供氧压力不应大于 0.2MPa;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供氧压力应高于工作舱0.4MPa-0.7MPa,当舱内满员同时吸氧时,供氧压降不应大于 0.1MPa。
12.工作压力大于 0.8MPa 医用氧气阀不宜使用快开阀。
13.医用氧舱排氧管道应连接到室外,排氧口应高于地面 3m 以上并远离火花散放点。
 
                     
                                                             
                    